互联网巨头谷歌(Google)公司21日说,公司将试行一种新的互联网广告收费模式,即把收费价格基于网民是否作出实际购买行动,而不是仅以广告点击率考量。
确定有无购买意向
互联网广告业目前普遍实行“以点击率论价”(Pay-per-click)方式,即广告客户根据网络广告的点击量向网络公司付费。
这种方式缺陷明显,容易滋生点击欺诈行为。
谷歌即将试行的“以行动论价”(Pay-per-action)方式则规定,网络广告有效性的考量标准是,消费者是否作出登记清单、咨询卖家、购买等客户列出的能确定消费者真正产生购买意向的行动。
谷歌公司说,新方式旨在克服“以点击率论价”的弊端,增加网络广告信誉度。据悉,新制度将首先向美国广告客户试行开放。
谷歌是世界知名互联网公司,总部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业内调查显示,谷歌公司的网络广告业务收益在各大网络公司中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