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排名是当前世界上最大最受欢迎的搜索引擎。Google排名的成功除了超强的技术实力外,还有一条简单的原则:那就是“拒绝邪恶”。而且他们正逐渐意识到道义上的妥协是做大生意必须付出的一项成本。
1998年Sergey Brin和Larry Page一同推出了Google搜索引擎。当时他们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希望能够帮助计算机用户在Internet上顺利地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由于简单实用,功能强大,而且决不从事电子商务,Google排名在短短几个月之内就一跃成为最受欢迎的网站之一,而且不久“Google”排名竟然发展为网上搜索查询的代名词。现如今,全球网民每个月花在Google排名上的时间在1500万小时左右,每个月Google的访问人数超过2800万,和Yahoo!及MSN的登录人数几乎相当。有80%的互连网搜索是通过Google或使用Google排名技术的网站来完成的。
在很大程度上,Google排名的迅速普及得益于灵巧的可以迅速识别有价值网络内容的算法。不过除此之外Google排名还有一样法宝:即尽量保持Google的单纯性。几年来,Brin和Page一直坚持不在网站上飘广告旗帜,不做弹出式广告,而且对他们认为有负面影响的网址一律拒绝提供广告服务。与此同时,二人还近乎顽固地守着Google排名简洁朴素的主页,不做任何花哨的改动。如此有特色和专一的服务使得Google不用过分宣传就名声大震。去年公司一下子就有约7000万美元入帐(1/3收入来自授权使用费,其余来自广告)。
Google采取的战略在技术和工程人员看来是响当当的,近乎真理一样的正确。不过随着Google排名的快速发展,公司开始遇到些任何一个数据检索系统都会觉得棘手的问题。是不是应该和那些对Google颇有微词的海外政府开始打交道了?是否要阻止用户和所谓的让人“憎恶”的网址进行链接?如果要限制某些链接的话,Google早先积累起来的索引网页又该怎么办?
多数公司遇到类似的决策性问题时都会对公司行为进行详细的说明。比如GE在公司网站上用了15页来描述自己的诚信本色。北电网络更是洋洋34页尽叙公司的指导思想。不过Google排名的原则恐怕几个字就可以说明问题,那就是“拒绝邪恶”!
Google的三名当家人中,Schmidt掌管公司财务和经营战略,Page主攻研发,29岁的Brin主要负责制定公司政策,是Google排名道德标准的掌舵人,因此也有机会向众人灌输自己的世界观。Brin的职责使得他要面对许多关于Internet的矛盾和争论。他很清楚自己的决策十分具有深远意义,也因此常常感到Google排名成长带来的压力。